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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李惠娟

  朱衛 危險襯衫關係
  中國醫患矛盾近年愈演愈烈。此間涉及問題林林總總,錯綜複雜。11月7日,華商報對中國兩位常年研究醫患矛盾、醫患糾紛問題的女學者進行了採訪。她們分別是中國醫師協會醫療風險管理委員會常委、律師李惠娟;寶雞市醫療事故鑒定辦公室設計裝潢前主任、中國科學院醫學心理學在職研究生、法律工作者朱衛。
  觀點一:最支票借款擔心社會信任普遍缺失
  華商報:醫患矛盾加劇搜尋行銷根本原因是什麼?
  李惠娟:首先是整個國家投入保障機構不足、不完善。最終使得醫生和病人這兩個終末端面對面。病人在看病時很痛苦、要花錢,而當病沒看好時,他就將仇恨信用貸款對向了醫生。如果免費醫療或者病人看病花很少錢,他這種情緒就能相對穩定、減少。
  其次是3長1短的問題。由於資源配置的不均勻,導致一些大醫院出現3長1短的現象。就是掛號排隊長、交費排隊長、取藥排隊長,看病時間短。有時候排3小時的隊,看病的時候只有3分鐘。我曾經統計過,一個醫生一天接診192個病人,這絕對不是我聽來的段子,這是我親眼所見。醫生接診數量增多了,診治質量難免下降,糾紛肯定就增多了。
  再次是因為醫院、醫生個人不靠患者數量的積累,收入就會下降。醫生投入太多、太辛苦,幾乎是超負荷運轉,陽光的收入又很低,使得依賴患者數量和醫院以及個人的收入互為因果,所以沒有一個醫院敢站出來說限制掛號的。最後,最令人憂慮的是社會信任普遍的缺失,導致醫患矛盾的再次加劇。目前出現一些醫生自我防衛性的診治:寧願靠儀器重覆檢查,也不敢漏掉一個項目。加之法律規定的醫院“倒置舉證”原則,使得醫生在診治時都會想到取證。
  這一點最要命:關公刮骨療毒是因為信任活了下來,而曹孟德也是因為不信任而病亡的,儘管兩人遇見的是同一個大夫——神醫華佗。
  觀點二:殺一個醫生等於殺死更多病人
  華商報:我看您在媒體上呼籲停止傷害醫生,是什麼觸動了您?李惠娟:襲醫案件的頻出,凶手傷的是醫生的身,傷的是行業的心,傷的最終是醫患共同體的根本利益。我曾經認為,在120出診時聯合110一同前往。儘管這是成本高效率低的笨辦法,但能起到起碼的防範作用,能減少此類案件的發生,穩定醫務人員隊伍。雖然最終的解決之道是從源頭上改善醫患關係,但這並不表示目前可以不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  在一些傷害醫生的案件中,有的地方政府抱著一種息事寧人的態度,這無形中助長了一些患者過分的行為。患者對醫生進行人身威脅後,執法機關不介入,醫患糾紛永遠無法回到正常渠道解決。醫患之間有糾紛,政府可引導雙方讓第三方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(醫調會)進行仲裁。
  同時,我認為個別媒體對個案用顯微鏡的方式觀察報道,使得社會上將昔日的白衣天使妖魔化,我不排除這支隊伍裡面有個別的害群之馬,但是他僅僅是個案,鋪天蓋地的報道,會距現實的真相較遠。所以希望你們幫著呼籲,善待醫生就是善待患者,殺一個醫生就等於殺死更多病人。
  觀點三:醫療鑒定、司法鑒定各有利弊
  華商報:您怎麼理解醫療事故鑒定、司法鑒定和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三者的作用和關係?
  李惠娟:醫療是一門臨床科學。2010年7月份前,醫患糾紛除雙方協商之外,只能通過《醫療事故處理條例》來進行醫療事故鑒定。2010年7月份後,《侵權責任法》的出台,打破了醫療事故鑒定“一枝獨秀”的局面。醫患協商、醫療事故技術鑒定、司法途徑解決,包括設立“醫調會”,患者多了很多選擇。但有利也有弊。
  “好處是醫院和患者選擇的渠道多了,弊端是層級性沒有了”,當前令醫院感到頭疼的是,患者大部分都不願通過醫療鑒定解決糾紛;而更願意通過法院,依據《侵權責任法》來進行司法鑒定。這造成的直接後果是“凡是司法鑒定,醫院基本上都會有過錯或過失”。而司法鑒定參與者都是法醫,可能缺乏臨床經驗和專業知識。
  但醫療事故鑒定的問題是公信力不足,患者一說就提到老子鑒定兒子。而司法鑒定是商業運作,鑒定部門認為醫院和患者比較起來,患者這個客戶群更大,所以一般多少都會給醫院挑出點毛病。某種情況來說,是鑒定機構和醫療事故鑒定辦搶生意。
  第三方的醫患糾紛調解委員會,主要是由於缺乏司法強制力,當事雙方可以反悔,導致成功調解效率較低,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,當然,有總比沒有好一些。
  觀點四:應實現醫療風險合理分擔
  華商報:醫患矛盾解決除現有機制外,能否還有新的機制?
  朱衛:醫患矛盾衝突的焦點問題,是醫療改革補償機制和引入醫療風險保險制度不健全所造成。健全醫療保險制度、實現醫療風險合理分擔應該早日引進。醫患調解機制應與醫療風險保險機制二者有機結合起來。
  醫院應將精力放在積極救治就醫患者,而不是將大量精力、人力、物力、財力放在解決醫患矛盾與糾紛上。調解與賠償應由第三方被投保人承擔賠償機制。
  目前學術界也有提到賠償醫學機制,如何與醫療損害調處機制相接軌的問題,但都還沒有進行實踐。華商報:“醫鬧”為何屢禁不止?朱衛:一是患者自身法律維權意識增強,說明法治的進步;二是“醫鬧”時間短、成本低,風險小、見效快;三是患方走司法途徑時間長、成本高、風險大、見效慢,程序複雜。四是無理取鬧和觀念落後的原因造成的。
  比如,近期發生在西安市第四人民醫院護士長被打事件,就是因為護士長讓探望患者的一對母女離開病房,因為探望者太多會影響病人休息和治療,結果遭到這對母女毆打。我還瞭解這樣一起案件:2012年,某市一孕婦檢查時,僅僅因為檢查室有男醫生,孕婦的家屬就將男醫生打骨折,最後經過鑒定屬於輕傷害,有關部門調解後患者給醫生賠償8萬元。
  觀點五:糾紛不可怕,怕的是不按規矩來
  華商報:加強醫療和服務質量是降低醫患糾紛的手段之一,現實中醫院對醫療過錯如何追責?
  朱衛:懲罰機制不完善,追究責任制度不到位,現在醫院的賠償大部分由科室及醫生個人賠償,以賠代罰,起不到真正的教育目的,有可能引發消極怠工、心理障礙,不敢主動積極的去對患者進行積極醫療救助,而是小心翼翼,謹小慎微,甚至推病人,轉病人,以致患者被多家醫院推諉、釀成醫患糾紛案例時有發生。
  華商報:商業服務和醫療服務有何不同?
  朱衛:商業服務,老百姓花錢買服務,是看自己的滿意度。醫療技術服務,是在老百姓花錢買醫療技術服務時,應該將治療效果放首位,將服務效果退而求次。如骨折,即使康復治愈也是畸形愈合,因為不可能再恢複原位。
  醫務人員服務對象是患者,患者疾病的發展與治療有一定規律,但更多的是複雜性和不可預測性。服務效果與患者期望也許會有差距,而這種差異本身就可能引發爭議。
  發生醫療糾紛不可怕,怕的是大家都不按規矩來,只顧自己不講理,甚至懷疑一切。
  本報記者 崔永利
  >>新聞鏈接
  醫療調解委員會新生事物,尚待觀察
  雖然寶雞市衛生局紅頭文件規定,要借助媒體大力宣傳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特點、優勢、方法。但是,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委員、寶雞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鑒定辦主任李晨(化名)依然忌諱莫深,拒絕了記者的採訪。
  同時,該市調解委員會一位調解員稱,“自己從來沒有參加過一次醫療糾紛的調解”。
  作為陝西較早成立醫療調解委員會的地級城市,在百度上幾乎搜索不到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任何信息。極具諷刺意味的是,寶雞一家汽車租賃公司的廣告信息卻在地址一欄特別提示到,公司在“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西北”。
  寶雞市一位常年從事法律工作的男子說,他還是第一次聽說寶雞成立了這個機構,“法律界人士都不知道,況且普通患者呢”。顯然,2010年11月17日成立的寶雞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知名度不高。
  就連西安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,也不知道兄弟單位的存在。
  2013年10月25日,西安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掛牌成立。第二天,幾乎西安各大媒體都刊登了這樣的新聞——《陝西首家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成立方便不收費用》。
  11月7日,華商報記者致電西安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,辦公室人員依然認為自己是首家,“寶雞市成立了嗎?”
  該委員會一位樊姓和蔣姓調解員很愉快的接受了記者的採訪。他們樂觀地說,不到兩周時間,他們已經受理了約20起醫療糾紛。目前首起案件將要調解成功。
  兩位調解員說,商州市某醫院的女醫生吳某,在西安某醫院看病時,醫生兩次將患者的腿扳骨折。醫患多次協商未果,在委員會介入後,這起事件即將落幕。“這是司法局、綜治辦、公安局、財政局和衛生局5家單位聯合成立的,所以介入的時候更加理直氣壯,因為我們是第三方,不偏不袒,所以雙方應該更能信服”,樊姓工作人員這樣認為。
  在這裡工作的另外一些人員說,他們希望包括工資在內的一些費用、人士關係儘快理順,能讓大家更好的投入工作。
  記者還瞭解到,這些調解員目前大多是由上級主管單位直接調到這個崗位上去的。一些學者認為,或許應該採取報名、考試、考察的辦法,讓一些願意全身心投入此工作的人員參與調解工作。
  本報記者崔永利   (原標題:關公刮骨活了 曹操疑醫死了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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